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亚麻籽适用标准的函

国卫办食品函号

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经研究,直接食用的亚麻籽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同时,宜在标签标示“熟制后食用”等类似消费提示。

附件:食用亚麻籽研究情况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年12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赞赏

长按







































海口白癜风医院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学研究院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amazia.com/ymzsy/1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