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年4月1日起将油葵和油菜籽的出口关税提高70%-且每吨不少于美元

2.葵油自年4月1日起开始引入出口配额制度,总额为万吨。葵油生产商(以葵油生产商历史生产出口数量为分配配额的标准),直到季节结束,配额外葵油出口关税提高70%,且不低于每吨美元。

3.确定葵油出口关税税率标准参考阿根廷和乌克兰港口IGC数据

4.葵粕自年4月1日起开始引入出口配额制度,总额为70万吨。葵粕生产商(以葵油生产商历史生产出口数量为分配配额的标准),直到季节结束,配额内出口建立浮动征收关税制度(c-$)*0.7,其中c是FOB阿根廷价格(IGC来源)*70%

5.大豆保持目前的20%出口关税税率,但不低于美元/吨。

6.自年4月1日起限制加里宁格勒港出口豆粕

7.自年5月1日起,对亚麻籽征收出口关税,税率为20%,且每吨不低于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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