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二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04-09

采购公告.doc

货物清单.xlsx

第一章采购公告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二次物资竞争性谈判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委托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年第二次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

采购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采购编号

货物名称--普通客车--交流盘形悬式瓷复合绝缘子--铝包殷钢芯超耐热铝合金绞线及金具--电缆分支箱等--杆塔倾斜监测装置--微气象在线监测装置--二次计量压降消除装置--多媒体触控一体机--UPS电源--继电保护测试仪--交流配电屏--无线通信设备等--电容器组串联电抗器等--广播电视配套设备等--串联谐振装置--洗涤设备--组合互感器等--水质综合分析仪

3.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采购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采购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应答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5)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3)需要3C认证的产品取得有效的3C认证证书。

(1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15)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应答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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